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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区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结硕果
日期:2018-01-19      作者: 刘恒     阅读: 次      字体:[ ]

  为加快提升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整体水平,我区把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作为突破口,并于2017年全面启动改革。在这次改革中,“我区老年公寓”作为试点,率先实施运营权转让招投标工作。

  改革前期,通过主动外出考察,深入调查研究,广泛征求意见,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了《宿豫区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》、《宿豫区老年公寓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方案》,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、目标任务、改革原则、扶持政策和有关要求。方向确定后,2017年11月17日,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我区老年公寓运营权出让招标公告。截至11月24日,共有10家机构成功报名。12月1日至4日,由区民政局、区人大、政协、区纪委、财政局、人社局、卫计委、招标办等单位组成的现场考察组奔赴南京、上海、山东等地对报名机构进行现场考察。12月7日,区老年公寓运营权出让招标正式开标。按现行产权交易规定,共确定7名评委,邀请医疗、康复、养老专家3名,并请纪委、财政部门派人现场监督、见证。经过评委组近一天的审慎评审,江苏安汇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,中标价为160万元/年,合作期10年。在深入洽谈、达成一致基础上,1月18日,宿豫区老年公寓公建民营框架性合作协议正式签约。

  协议双方致力于把老年公寓打造成全省标杆、苏北领先的集康复护理、医疗卫生、健康养老、文化娱乐等为一体的大型养老服务综合体,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,提高养老服务质量,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,切实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、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。

  宿豫区老年公寓公建民营框架性合作协议的签约,标志着我区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迈出了积极一步。以老年公寓项目为带动,我区将进一步推进乡镇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,实现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、专业化运营,提高养老设施利用率,提升养老综合服务水平,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创新形成互补,共同推进宿豫养老服务业取得更大的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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